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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:网络游戏“私服”侵权案一审6人被判刑
中广网    2009-11-23 [打印本页] [字号   ] [关闭]
    

  新华网福州11月18日电(记者 郑良)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日前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陈泗水等6名被告人未经网络游戏著作权人许可,架设网络游戏“私服”并从中获得巨额利润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
  所谓“私服”,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、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。鼓楼区法院审理查明,2008年1月至10月间,厦门名仕数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理、法定代表人陈泗水指使谷洪波等技术人员,未经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许可,私自在互联网上架设天晴公司“魔域”网络游戏“私服”,负责帮助网络游戏“私服”运营者设网络游戏“私服”,并提供技术支持,以此获利。

  王水生等4人应聘到厦门名仕数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后,在陈泗水的指使下,利用网络发布信息,联系客户,提供“魔域”网络游戏“私服”的经营业务。经查证,厦门名仕数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的非法经营金额共计人民币25.8万元。

  法院认为,陈泗水、谷洪波、王水生等6人在其公司的经营活动中,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,违法经营额共计25.8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法院判决:陈泗水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;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金。

来源:新华网    责编:海量